長照型|養護型|失智型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7 09:16:24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構介紹
本中心係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基於解決高齡化社會所帶來之失能老人照顧問題,於78年7月1日所設立,為國內第一所專事提供失能老人照顧之養護機構,88年7月1日改隸內政部,102年7月23日再改隸衛生福利部。
為因應老人照顧需求改變,本中心服務對象逐步擴大,86年開辦社區獨居老人居家服務,95年3月開辦日間養護及臨時養護服務,同年7月開辦長期照護服務,104年8月再開辦失智照顧服務,成為一所提供多層級連續照顧服務之長期照顧機構。而在歷次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均榮獲優等佳績,亦在104年通過衛生福利部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之認證,107年獲得高齡友善健康照顧機構(長照機構組)-典範獎
床位資訊
核定總床數
360
床位狀態
尚有空床|歡迎洽詢
長照型
150
養護型
150
失智型
60
核定總床數為主管機關批准之床位數,實際開放床位和空床請洽詢單位。
費用範圍
費用
25000 - 32000 元/月
服務對象
長期照顧型
提供單位
部分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
適用對象
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及他人照顧,或需3管(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護理服務者
人員配置
隨時至少配有1名護理人員及1名「我國籍」照顧服務員,每照顧15床應配置1位護理人員
註:長期照護型為老人福利機構法規所定義的服務類型,護理之家的法規上並無此分類。然而護理之家除了收案年齡外,其服務對象與人員配置均與該類型相同。因此,將護理之家分成此類,以便民眾辨認與理解。
養護型
提供單位
部分老人福利機構、部分榮民之家
適用對象
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或需2管(鼻胃管、導尿管)或胃造廔口護理服務者,但無法服務放置氣切管的患者
人員配置
隨時至少配有1名護理人員及1名「我國籍」照顧服務員,每照顧20床應配置1位護理人員
失智型
提供單位
部分住宿式長照機構、部分老人福利機構、部分護理之家
適用對象
經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者
人員配置
隨時至少配有1名護理人員及1名「我國籍」照顧服務員,每照顧20床應配置1位護理人員
以上介紹資訊依據相關設立基準法規提供,單位實際服務對象及內容請以接洽結果為準
服務內容
醫療照護
認知障礙(失智)、復健照護
醫療服務
復健服務、醫生巡診
飲食
個別化飲食
活動
休閒娛樂活動、藝文與創意活動、社交與情感交流、生活自理與技能維持、健康促進與身體活動、心靈關懷
地區周邊
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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